MZ/T 086-2017
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17-03-08 实施时间:2017-03-20


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为了加强对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MZ/T 086-2017《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引》应运而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2.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3.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
4.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5.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责任。

该标准明确了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包括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最大化、强化家庭责任、加强社会支持等。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人员培训等。

在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面,该标准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对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的救助和保护,建立健全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服务体系,加强对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康复治疗等。

在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方面,该标准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最后,该标准还明确了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相关标准:
GB/T 26701-2011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指南
GB/T 26702-2011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规范
GB/T 26703-2011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评估规范
GB/T 26704-2011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干预规范
GB/T 26705-2011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