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221-1999
物证检验照相要求规则
发布时间:1999-09-21 实施时间:1999-10-01


物证检验照相是刑事侦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可以通过照片记录物证的原貌、特征和位置等信息,为案件侦破提供重要的证据。为了保证照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公安部制定了GA/T 221-1999 物证检验照相要求规则,明确了物证检验照相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

GA/T 221-1999 物证检验照相要求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照相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照相器材的完好性和性能、选择合适的照相器材和胶片、确定照相的角度和距离等。

2. 照相的操作流程:包括确定照相的对象和范围、调整照相器材的参数、确定照相的角度和距离、拍摄照片、标注照片信息等。

3. 照相的技术要求:包括照相的曝光、对焦、构图、色彩还原等技术要求,以及照片的质量评估标准。

4. 照相后的处理和保存:包括照片的冲洗、定影、修剪、标注等处理工作,以及照片的保存和管理。

GA/T 221-1999 物证检验照相要求规则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物证检验照相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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