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62.4-1999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工程规范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基本性能指标
发布时间:1999-08-31 实施时间:1999-10-01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是一种基于指纹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的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安、边防、司法等领域。随着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普及和应用,不同厂家生产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之间需要进行数据交换,以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为了保证数据交换的正确性、可靠性和互操作性,需要制定相应的数据交换工程规范。

GA/T 162.4-1999《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工程规范》规定了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的基本性能指标,包括数据格式、数据传输、数据存储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数据格式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应采用标准的数据格式,以保证数据的互操作性。标准的数据格式应包括指纹图像数据、指纹特征数据和相关的元数据。指纹图像数据应采用标准的图像格式,如JPEG、BMP等。指纹特征数据应采用标准的特征格式,如ANSI INCITS 378、ISO/IEC 19794-2等。元数据应包括指纹图像和特征的相关信息,如采集时间、采集设备、采集人员等。

2. 数据传输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应采用标准的数据传输协议,以保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标准的数据传输协议应支持数据加密、数据压缩、数据校验等功能,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常用的数据传输协议包括TCP/IP、HTTP、FTP等。

3. 数据存储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应采用标准的数据存储格式,以保证数据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标准的数据存储格式应支持数据加密、数据压缩、数据备份等功能,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常用的数据存储格式包括关系型数据库、非关系型数据库、XML等。

4. 数据交换流程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应采用标准的数据交换流程,以保证数据交换的顺畅和高效。标准的数据交换流程应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查询等环节,以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

5. 数据安全性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应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访问。数据安全性应包括数据加密、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数据审计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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