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430.5-2003
公安边防部队警务信息管理代码 第5部分:学制代码
发布时间:2003-05-30 实施时间:2003-05-30


学制代码是指对学校、学习机构、学习班级等进行分类的代码。在公安边防部队警务信息管理中,学制代码是对边防部队学员、干部进行分类的重要依据。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安边防部队警务信息管理中学制代码的编制和应用,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一、学制代码分类

根据公安边防部队学员、干部的不同情况,学制代码分为以下几类:

1. 军校学员:指在军校接受教育和训练的学员,包括士官学校、军官学校、军事院校等。

2. 军队院校学员:指在军队院校接受教育和训练的学员,包括军事医学院校、军事工程院校等。

3. 军队研究生:指在军队研究生院校接受教育和训练的学员。

4. 军队干部:指在军队中担任干部职务的人员,包括军官、士官等。

5. 军队士兵:指在军队中担任士兵职务的人员。

6. 军队文职人员:指在军队中从事文职工作的人员。

7. 军队退役人员:指已经退役的军人。

二、学制代码编制规则

1. 学制代码由4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位表示学制代码分类,第2位表示学制代码的大类,第3位和第4位表示学制代码的小类。

2. 学制代码分类的编码规则如下:

(1)军校学员:编码为1。

(2)军队院校学员:编码为2。

(3)军队研究生:编码为3。

(4)军队干部:编码为4。

(5)军队士兵:编码为5。

(6)军队文职人员:编码为6。

(7)军队退役人员:编码为7。

3. 学制代码的大类编码规则如下:

(1)军校学员:编码为10。

(2)军队院校学员:编码为20。

(3)军队研究生:编码为30。

(4)军队干部:编码为40。

(5)军队士兵:编码为50。

(6)军队文职人员:编码为60。

(7)军队退役人员:编码为70。

4. 学制代码的小类编码规则如下:

(1)军校学员:按照所在学校的代码进行编制。

(2)军队院校学员:按照所在学校的代码进行编制。

(3)军队研究生:按照所在学校的代码进行编制。

(4)军队干部:按照职务和军衔进行编制。

(5)军队士兵:按照军衔和兵种进行编制。

(6)军队文职人员:按照职务进行编制。

(7)军队退役人员:按照退役时间进行编制。

三、学制代码应用规则

1. 学制代码应用于公安边防部队警务信息管理中,用于对学员、干部进行分类和管理。

2. 学制代码应在公安边防部队警务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入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学制代码应在公安边防部队警务信息管理中的各个环节中得到应用,包括招生、培训、考核、晋升等。

相关标准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1-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语言文字代码
GB/T 2261.2-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语言文字代码
GB/T 2261.3-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语言文字代码
GB/T 2261.4-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语言文字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