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693.11-2007
案(事)件现场勘验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11部分:现场勘验光照条件代码
发布时间:2007-03-30 实施时间:2007-06-01


现场勘验是刑事侦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光照条件是影响勘验结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规范现场勘验光照条件的分类和代码,对于提高勘验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GA/T 693.11-2007案(事)件现场勘验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11部分:现场勘验光照条件代码共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

1.极暗:指无光源或光源非常微弱,人眼难以分辨物体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勘验人员需要使用手电筒等光源进行照明。对应的代码为“01”。

2.暗:指光源较弱,人眼可以分辨物体但不够清晰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勘验人员需要使用较强的光源进行照明。对应的代码为“02”。

3.普通:指光源适中,人眼可以清晰地分辨物体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勘验人员可以使用常规的光源进行照明。对应的代码为“03”。

4.明亮:指光源较强,人眼可以非常清晰地分辨物体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勘验人员需要注意避免光线直射物体,以免影响勘验结果。对应的代码为“04”。

5.强光:指光源非常强,人眼难以直视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勘验人员需要采取措施避免光线直射物体和人眼,以免造成伤害。对应的代码为“05”。

在现场勘验中,勘验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光照条件等级,并记录对应的代码。这样可以方便后续的查询和分析,提高勘验效率和准确性。

相关标准
GB/T 15201-1994 案件现场勘验规范

GA/T 693.1-2007 案(事)件现场勘验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案件基本情况代码

GA/T 693.2-2007 案(事)件现场勘验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2部分:勘验人员信息代码

GA/T 693.3-2007 案(事)件现场勘验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3部分:勘验时间代码

GA/T 693.4-2007 案(事)件现场勘验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4部分:勘验地点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