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92-1998
毒物分析检验记录内容及格式
发布时间:1998-12-08 实施时间:1999-03-01


毒物分析检验记录是毒物分析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的内容和格式对于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的影响。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检验项目和样品信息:记录检验项目的名称、编号、检验方法、样品名称、编号、来源、数量等信息。

2. 检验过程记录:记录检验过程中的操作步骤、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检验条件等信息。

3. 检验结果记录:记录检验结果的数值、单位、精度、误差等信息。

4. 结论和建议:根据检验结果,给出结论和建议,包括对样品的鉴定、分析、评价等方面的建议。

5. 签名和日期: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记录上签名并注明日期,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可追溯性。

本标准要求检验记录应具有清晰、准确、完整、规范的特点,以便于检验结果的复核和评价。同时,检验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以备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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