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693.8-2007
案(事)件现场勘验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8部分:作案工具来源代码
发布时间:2007-03-30 实施时间:2007-06-01
作案工具来源是指犯罪嫌疑人获取作案工具的途径和来源。作案工具来源的分类和代码是案(事)件现场勘验信息分类与代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案件侦破和犯罪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GA/T 693.8-2007标准规定了作案工具来源的分类和代码,具体如下:
1. 自制:指犯罪嫌疑人自行制造或加工的作案工具,如自制刀具、自制爆炸物等。代码为01。
2. 购买:指犯罪嫌疑人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获取的作案工具,如购买刀具、购买汽油等。代码为02。
3. 借用:指犯罪嫌疑人通过借用或盗窃等方式获取的作案工具,如借用车辆、盗窃钥匙等。代码为03。
4. 拾得:指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所或他人遗失的情况下获取的作案工具,如拾得钥匙、拾得钱包等。代码为04。
5. 其他:指犯罪嫌疑人获取作案工具的其他途径和来源,如赠送、继承等。代码为99。
作案工具来源的分类和代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扩充和修改,以适应不同的案件侦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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