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所(营业网点)是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业务的重要窗口,也是金融治安保卫的重要阵地。为了方便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治安保卫管理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查询,本标准制定了储蓄所(营业网点)编码规则。
编码规则
储蓄所(营业网点)编码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后6位为储蓄所(营业网点)自编码。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国家标准GB/T 2260的规定,储蓄所(营业网点)自编码由金融机构自行编制。
编码结构
储蓄所(营业网点)编码结构如下:
| 1-2位 | 3-4位 | 5-6位 | 7-12位 |
| :---: | :---: | :---: | :----: |
| 省级 | 市级 | 区县 | 自编码 |
编码方法
1. 省级、市级、区县代码采用国家标准GB/T 2260的规定;
2. 自编码由金融机构自行编制,编码顺序由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3. 自编码应当具有唯一性,不得重复使用;
4. 自编码应当具有连续性,便于管理和查询。
编码要求
1. 储蓄所(营业网点)编码应当准确、完整、规范;
2. 储蓄所(营业网点)编码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储蓄所(营业网点)编码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4. 储蓄所(营业网点)编码应当与金融机构的管理体系相结合,便于管理和查询。
相关标准
- GA/T 556.1-2007 金融治安保卫管理信息代码 第1部分:总则
- GA/T 556.2-2007 金融治安保卫管理信息代码 第2部分:银行编码规则
- GA/T 556.3-2007 金融治安保卫管理信息代码 第3部分:证券公司编码规则
- GA/T 556.4-2007 金融治安保卫管理信息代码 第4部分:保险公司编码规则
- GA/T 556.5-2007 金融治安保卫管理信息代码 第5部分:信托公司编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