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56.5-1993
暂住人口基本信息管理标准 暂住证有效期限代码
发布时间:1993-06-10 实施时间:1993-08-01


暂住证是指在城市、镇、乡居住的非户籍人口,为了证明其合法居住身份而颁发的证件。暂住证的有效期限是指暂住证的有效期限,包括长期暂住证和短期暂住证两种。

长期暂住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短期暂住证的有效期限为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暂住证的有效期限应当根据暂住人口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得超过5年。

暂住证的有效期限代码如下:

1. 01:1个月
2. 03:3个月
3. 06:6个月
4. 12:1年
5. 60:5年

暂住证的有效期限代码应当在暂住证上标注,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暂住人口基本信息管理,明确暂住证的有效期限,保障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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