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465.2-200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第2部分:暂住人口管理基本业务功能
发布时间:2004-01-07 实施时间:2004-01-07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公安机关用于管理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工具。其中,暂住人口管理是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暂住人口是指在本地居住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他们的管理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规范暂住人口管理的基本业务功能,对于提高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GA/T 465.2-2004标准规定了暂住人口管理的基本业务功能,包括暂住人口登记、暂住人口查询、暂住人口注销等。其中,暂住人口登记是指公安机关对暂住人口进行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住宿地址、居住期限等信息。暂住人口查询是指公安机关对暂住人口信息进行查询,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住宿地址、居住期限等信息。暂住人口注销是指公安机关对暂住人口进行注销,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住宿地址、居住期限等信息。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暂住人口管理的数据要求和安全要求。数据要求包括暂住人口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等要求。安全要求包括暂住人口信息的保密性、可控性、可追溯性等要求。这些要求的实现,可以保证暂住人口管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总之,GA/T 465.2-2004标准的制定,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暂住人口管理提供了规范和指导。公安机关可以根据该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的暂住人口管理系统,提高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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