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鞋、胶鞋是警察工作中必备的装备之一,对于警察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性能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保证警鞋、胶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中国公安部颁布了GA 316-2001标准,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该标准的要求。
1. 警鞋、胶鞋的要求
GA 316-2001标准规定了警鞋、胶鞋的外形、尺寸、材料、结构、性能等要求。其中,警鞋的外形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鞋面应采用牛皮、羊皮等优质皮革,鞋底应采用橡胶或PU材料,具有防滑、耐磨、抗油、抗酸碱等性能;胶鞋的外形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鞋面和鞋底应采用橡胶材料,具有防滑、耐磨、抗油、抗酸碱等性能。
2. 警鞋、胶鞋的试验方法
GA 316-2001标准规定了警鞋、胶鞋的试验方法,包括外观检验、尺寸检验、材料检验、结构检验、性能检验等。其中,性能检验包括防滑性能、耐磨性能、抗油性能、抗酸碱性能等。
3. 警鞋、胶鞋的检验规则和标志
GA 316-2001标准规定了警鞋、胶鞋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包括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合格标志等。合格的警鞋、胶鞋应在鞋底或鞋垫上标注“GA”字样和制造厂商名称、型号、尺码等信息。
4. 警鞋、胶鞋的包装、运输、贮存
GA 316-2001标准规定了警鞋、胶鞋的包装、运输、贮存要求,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运输方式、贮存条件等。警鞋、胶鞋应采用防潮、防震、防压的包装材料,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受热、受压等情况,贮存条件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等。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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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107-2005 鞋底耐磨性能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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