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465.5-200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第5部分:居民身份证管理基本业务功能
发布时间:2004-01-07 实施时间:2004-01-07


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身份证明,也是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重要数据源之一。为了规范居民身份证管理的基本业务功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公安部制定了GA/T 465.5-2004《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第5部分:居民身份证管理基本业务功能》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居民身份证管理的基本业务功能:包括身份证信息采集、核查、查询、打印、发放、补领、换领、挂失、注销等基本业务功能。

2.数据要求:要求居民身份证管理系统能够准确、完整地采集、存储、管理和使用身份证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证件信息、照片信息等。

3.系统要求:要求居民身份证管理系统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和易用性,能够满足各级公安机关的管理需求。

4.安全要求:要求居民身份证管理系统能够保障身份证信息的安全性,包括数据加密、权限控制、审计跟踪等措施。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居民身份证管理的基本业务功能,提高公安机关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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