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726.15-2007
反恐怖信息管理代码 第15部分:反恐单位编号规则
发布时间:2007-11-07 实施时间:2007-12-01


反恐怖信息管理是指为了预防、打击和消除恐怖主义活动而采取的信息管理措施。反恐单位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的机构。为了便于管理和协调,需要对反恐单位进行编号。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反恐单位编号的编制和管理。

编制原则
反恐单位编号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不得重复;
2. 编号应具有连续性,便于管理和查询;
3. 编号应具有可读性,便于识别和记忆;
4. 编号应具有可扩展性,便于后续增加或调整。

编码规则
反恐单位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编码,由6位数字组成。其中,前两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特别行政区;中间两位表示市、地区或州;后两位表示反恐单位的序号。序号从01开始,依次递增。例如,北京市公安局反恐处的编号为11010001。

编码结构
反恐单位编号的编码结构如下: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特别行政区代码(2位)+市、地区或州代码(2位)+序号(2位)

编码管理
反恐单位编号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编号应由公安机关统一编制和管理;
2. 编号应在反恐单位设立时进行编制;
3. 编号应在反恐单位调整或撤销时进行调整或注销;
4. 编号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编号的连续性和唯一性。

相关标准
- GA/T 726.1-2007 反恐怖信息管理代码 第1部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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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T 726.4-2007 反恐怖信息管理代码 第4部分:信息审核与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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