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726.12-2007
反恐怖信息管理代码 第12部分:预案编号规则
发布时间:2007-11-07 实施时间:2007-12-01


预案编号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编制的预案所赋予的唯一标识符。预案编号的命名规则和编制方法对于预案的管理和使用至关重要。GA/T 726.12-2007《反恐怖信息管理代码 第12部分:预案编号规则》规定了预案编号的命名规则和编制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1. 预案编号的组成
预案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行政区划代码、预案类型代码和流水号。其中,行政区划代码和预案类型代码由国家统一规定,流水号由编制单位自行编制。

2. 行政区划代码的规定
行政区划代码是指国家统一规定的行政区划划分代码,包括省、市、县、区等级别。行政区划代码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预案类型代码的规定
预案类型代码是指根据预案的性质、用途和应对对象等因素,由国家统一规定的预案类型代码。预案类型代码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流水号的编制
流水号是指编制单位自行编制的预案编号中的唯一标识符。流水号应按照编制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且不得重复。

5. 预案编号的命名规则
预案编号的命名规则为:行政区划代码+预案类型代码+流水号。其中,行政区划代码和预案类型代码应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代码,流水号应由编制单位自行编制。

6. 预案编号的编制方法
预案编号的编制方法为:按照预案编号的命名规则进行编制,确保预案编号的唯一性和规范性。

GA/T 726.12-2007《反恐怖信息管理代码 第12部分:预案编号规则》的实施,有助于规范预案编号的命名和编制,提高预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加强反恐怖信息管理,保障国家安全。

相关标准:
GB/T 196-2003 信息与文献——著录元素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1.2-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的编写规则
GB/T 1.3-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3部分:标准的编写规范
GB/T 1.4-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4部分:标准的编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