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64-1993
手持式警用强光器通用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发布时间:1993-12-23 实施时间:1994-03-01


手持式警用强光器是警察在执勤、巡逻、搜捕等工作中常用的装备之一。为了保证手持式警用强光器的质量和性能,GA/T 64-1993标准规定了手持式警用强光器的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一、通用技术要求
1. 外观要求:手持式警用强光器应具有美观、结构合理、易于操作、便于携带等特点。
2. 光源要求:手持式警用强光器的光源应具有高亮度、高可靠性、长寿命等特点。
3. 电源要求:手持式警用强光器的电源应具有高效、稳定、安全等特点。
4. 光束要求:手持式警用强光器的光束应具有高亮度、高聚光性、高穿透力等特点。
5. 防水防尘要求:手持式警用强光器应具有防水、防尘、防震等特点。
6. 其他要求:手持式警用强光器应具有防反光、防眩光、防爆等特点。

二、试验方法
1. 外观检验:检查手持式警用强光器的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2. 光源检验:检查手持式警用强光器的光源是否符合要求。
3. 电源检验:检查手持式警用强光器的电源是否符合要求。
4. 光束检验:检查手持式警用强光器的光束是否符合要求。
5. 防水防尘检验:检查手持式警用强光器的防水、防尘、防震等特点是否符合要求。
6. 其他检验:检查手持式警用强光器的防反光、防眩光、防爆等特点是否符合要求。

三、相关标准
1. GB/T 2811-2007 手电筒
2. GA/T 69-2007 警用手电筒
3. GA/T 70-2007 警用手电筒充电器
4. GA/T 71-2007 警用手电筒电池
5. GA/T 72-2007 警用手电筒充电器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