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240.51-2003
刑事犯罪信息管理代码 第51部分:微量物证分类和代码
发布时间:2003-05-08 实施时间:2003-10-01
GA 240.51-2003 标准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微量物证分类、微量物证代码和微量物证名称。其中,微量物证分类共分为12类,分别是血迹、精斑、唾液、头发、皮屑、指甲、牙齿、骨骼、皮肤、纤维、玻璃和土壤。每一类微量物证都有其独特的特征和鉴定方法,侦查人员可以根据这些分类进行初步的判断和分析。
微量物证代码是该标准的核心内容,共有三级代码。第一级代码是微量物证分类代码,共有12个,分别对应上述12类微量物证。第二级代码是微量物证亚类代码,共有50个,用于进一步细分微量物证的种类。第三级代码是微量物证细类代码,共有200个,用于具体描述微量物证的特征和鉴定方法。这些代码的制定和使用可以使微量物证的鉴定和分析更加准确和规范化。
微量物证名称是对微量物证的具体描述,包括物证的来源、形态、数量、位置等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微量物证的鉴定和分析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侦查人员确定物证的价值和作用。
GA 240.51-2003 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刑事犯罪侦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的使用可以使微量物证的鉴定和分析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为犯罪证据的收集和分析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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