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6.11-2003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代码 第11部分:当事机动车保险情况代码
发布时间:2003-10-22 实施时间:2003-10-22
根据GA 16.11-2003标准,当事机动车保险情况代码共分为10个级别,分别用数字0-9表示。具体编码规则如下:
0:未投保
1:交强险
2:商业险
3:交强险+商业险
4:其他保险
5:不详
6:无法确定
7:自保
8:其他
9:未知
其中,交强险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险是指机动车较常见的商业保险,其他保险是指除交强险和商业险之外的其他保险,自保是指机动车所有人自行承担保险责任。
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采集和处理中,当事机动车保险情况代码的使用非常重要。通过对当事机动车保险情况的准确记录和统计,可以为交通管理和事故处理提供科学依据。例如,对于未投保的机动车,可以采取强制保险等措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对于自保的机动车,可以加强对其保险责任的监管,防止其逃避赔偿责任。
此外,当事机动车保险情况代码的使用还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参考。通过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保险情况的统计分析,保险公司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和风险状况,制定更加科学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策略。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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