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是警察在执行任务时保护头部和面部的重要装备。本标准旨在确保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具有足够的防弹性能和舒适性能,以保护警察的安全和健康。
1. 技术要求
1.1 防弹性能
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应具有足够的防弹性能,能够抵御手枪子弹和步枪子弹的袭击。头盔和面罩的防弹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防弹性能要求
| 防弹等级 | 手枪子弹 | 步枪子弹 |
| :-----: | :-----: | :-----: |
| IIA | 9mm | - |
| II | 9mm | .357 |
| IIIA | .44mag | - |
| III | 7.62mm | 5.56mm |
| IV | .30cal | .30cal |
1.2 舒适性能
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应具有良好的舒适性能,能够适应不同头部和面部的形状和大小。头盔和面罩的舒适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舒适性能要求
| 项目 | 要求 |
| :--: | :--: |
| 重量 | ≤1.5kg |
| 平衡性 | ≤10° |
| 透气性 | ≤350g/m²·h |
| 调节性 | 可调节 |
2. 试验方法
2.1 防弹性能试验
采用GB/T 24531-2009《防弹材料和防弹制品的防弹性能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2.2 舒适性能试验
2.2.1 重量试验
将头盔和面罩放在天平上,测量其重量。
2.2.2 平衡性试验
将头盔戴在头上,调整至最佳位置,测量头盔前后倾斜的角度。
2.2.3 透气性试验
将头盔和面罩放在透气性试验仪上,测量其透气性能。
2.2.4 调节性试验
将头盔和面罩戴在头上,调整至最佳位置,测量其调节性能。
3. 标志
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应在产品上标注以下内容:
3.1 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3.2 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
3.3 防弹等级;
3.4 生产日期和批号。
4. 包装、运输和贮存
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护产品不受损坏。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受热、受冻和受阳光直射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相关标准
GB/T 24531-2009 防弹材料和防弹制品的防弹性能试验方法
GA 423-2019 警用防弹衣
GA 141-2010 警用防刺服
GA 88-2010 警用防护手套
GA 68-2008 警用防护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