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753.4-2008
报警统计信息管理代码 第4部分:出动警务人员代码
发布时间:2008-04-07 实施时间:2008-04-07
出动警务人员是指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派遣警务人员前往现场处置的行为。出动警务人员的代码是指对出动警务人员进行编码,以便于对警务人员的出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GA/T 753.4-2008《报警统计信息管理代码 第4部分:出动警务人员代码》规定了出动警务人员的代码和编码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1.代码结构
出动警务人员的代码由6位数字组成,其中前两位表示警员所在的单位,后四位表示警员的编号。其中,前两位的编码规则如下:
- 01:公安局
- 02:分局
- 03:派出所
- 04:交警大队
- 05:治安大队
- 06:特警支队
- 07:刑侦支队
- 08:网警支队
- 09:禁毒支队
- 10:消防支队
- 11:边防支队
- 12:其他
2.编码规则
警员的编号由4位数字组成,从0001开始递增。每个单位的警员编号都是独立的,不会重复。例如,某公安局的第一个警员的代码为010001,第二个警员的代码为010002,以此类推。
3.使用方法
出动警务人员的代码应该在报警系统中进行录入,并在出动警务人员的记录中进行保存。在统计和分析出动警务人员的情况时,可以根据代码进行分类汇总,以便于对警务人员的出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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