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823.2-2009
油漆物证的检验方法 第2部分:红外吸收光谱法
发布时间:2009-03-09 实施时间:2009-05-01
油漆物证是指在刑事案件中,通过对被害人、嫌疑人、作案工具等物品上的油漆进行检验,从而确定案件的犯罪事实和罪犯的身份。油漆物证的检验方法有多种,其中红外吸收光谱法是一种常用的方法。
红外吸收光谱法是利用物质分子在红外辐射下的吸收特性来确定物质的成分和结构的一种分析方法。在油漆物证的检验中,红外吸收光谱法可以用来确定油漆的成分和种类,从而判断不同物证之间是否存在联系。
本标准规定了油漆物证的红外吸收光谱法检验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1. 样品的制备
将油漆物证样品刮取到纯净的玻璃片上,用甲苯或氯仿溶解,制备成浓度为1mg/mL的溶液。
2. 红外光谱仪的调整
将红外光谱仪调整到合适的工作状态,包括选择合适的光源、检测器和滤光片等。
3. 样品的测试
将样品溶液滴在红外吸收光谱仪的样品台上,进行测试。测试时应注意控制样品的浓度和测试时间,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4. 数据的处理
将测试得到的光谱数据进行处理,包括峰位的计算、谱图的比对和分析等。
5. 结果的判断
根据处理后的数据,判断样品中是否存在特定的化合物或结构,从而确定油漆的成分和种类。
本标准适用于油漆物证的检验,可以用于刑事案件中的物证鉴定和犯罪事实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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