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426.3-2008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3部分:十指指纹信息记录格式
发布时间:2008-07-24 实施时间:2008-07-24


指纹是人体最为独特的生物特征之一,具有不可伪造、不可篡改、不可丢失等特点,因此在公安、司法、安全生产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为了实现指纹信息的交换和共享,需要制定统一的指纹数据交换格式标准。GA 426.3-2008是中国公安部颁布的指纹数据交换格式标准的第3部分,规定了十指指纹信息记录格式。

GA 426.3-2008标准规定了十指指纹信息记录的数据格式和数据元素,包括指纹图像、指纹特征、指纹图像质量、指纹特征质量等。其中,指纹图像采用JPEG2000压缩算法进行压缩,指纹特征采用ANSI INCITS 378-2004标准进行编码。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指纹图像和指纹特征的质量评估方法和标准。

GA 426.3-2008标准的实施,可以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指纹数据交换和共享,提高指纹信息的利用效率和比对准确率,为公安、司法、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相关标准
GA 426.1-2003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部分:指纹图像记录格式
GA 426.2-2003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2部分:指纹特征记录格式
GA/T 1211-2014 指纹图像质量评估标准
GA/T 1212-2014 指纹特征质量评估标准
GA/T 1213-2014 指纹比对质量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