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465.9-200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第9部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基本业务功能
发布时间:2004-01-07 实施时间:2004-01-07


民用爆炸物品是一种特殊的危险品,其管理需要高度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为了保障公共安全,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GA/T 465.9-200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第9部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基本业务功能应运而生。该标准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基本业务功能,包括爆炸物品的登记、存储、销售、运输、使用、检验、鉴定、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该标准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基本业务功能,包括以下方面:

1. 爆炸物品的登记:对所有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登记,包括爆炸物品的名称、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 爆炸物品的存储:对爆炸物品进行分类、分区、分级存储,确保存储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3. 爆炸物品的销售:对销售的爆炸物品进行登记,包括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

4. 爆炸物品的运输:对爆炸物品的运输进行登记,包括运输日期、运输数量、运输方式、运输路线等信息。

5. 爆炸物品的使用:对爆炸物品的使用进行登记,包括使用日期、使用数量、使用对象等信息。

6. 爆炸物品的检验:对爆炸物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7. 爆炸物品的鉴定:对爆炸物品进行鉴定,确定其性质、成分、威力等信息。

8. 爆炸物品的处置:对爆炸物品进行处置,包括销毁、拆解、回收等方式。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公共安全。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查询、数据统计等方面的内容。

相关标准
GB/T 18268-2000 爆炸物品分类和命名
GB/T 18269-2000 爆炸物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 18270-2000 爆炸物品检验和试验方法
GB/T 18271-2000 爆炸物品销售和使用管理
GB/T 18272-2000 爆炸物品事故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