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557.2-2005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代码 第2部分:营业场所营业状态代码
发布时间:2005-11-04 实施时间:2006-01-0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包括网吧、网咖、公共计算机房等。这些场所的用户群体广泛,涉及未成年人、青少年、学生、职工等各个群体,因此信息安全管理尤为重要。GA 557.2-2005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代码 第2部分:营业场所营业状态代码规定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营业状态代码及相应的管理要求和措施,是保障用户权益和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四种营业状态代码:

1.正常营业: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按照规定时间正常营业,用户可以正常使用上网服务。

2.暂停营业: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因为某些原因暂停营业,但是场所内的设备和设施仍然保持原状,用户不能使用上网服务。

3.停业整顿: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因为违反相关规定被责令停业整顿,场所内的设备和设施不能使用,用户不能使用上网服务。

4.关闭: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因为某些原因永久关闭,场所内的设备和设施不能使用,用户不能使用上网服务。

对于不同的营业状态,本标准规定了相应的管理要求和措施。例如,对于暂停营业的场所,应当在场所门口张贴暂停营业的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营业;对于停业整顿的场所,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整改,并在整改合格后重新开业;对于关闭的场所,应当清理设备和设施,并按照相关规定注销营业执照。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信息安全。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

相关标准:
GB/T 20984-200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GB/T 20985-200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986-200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GB/T 20987-200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检查规范
GB/T 20988-200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