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704.19-2007
出入境管理信息代码 第19部分:入出境证件签发机关代码
发布时间:2007-07-02 实施时间:2007-08-01


入出境证件签发机关代码是指负责签发出入境证件的机构或部门的代码。该代码由数字和字母组成,共6位,其中前两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特别行政区,后四位表示签发机关的代码。例如,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代码为110010。

该标准规定了入出境证件签发机关代码的编码规则和应用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编码规则

(1)前两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特别行政区的代码,采用GB/T 2260的编码规则;

(2)后四位为签发机关的代码,由该机关自行编制,不得重复,且应当具有唯一性。

2. 应用要求

(1)入出境证件签发机关代码应当在出入境管理、公安、外交、旅游等领域的信息系统和数据交换中使用;

(2)入出境证件签发机关代码应当在出入境证件上加以标识,以便于辨认和查询;

(3)入出境证件签发机关代码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性和有效性。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出入境管理信息代码的编码和应用,提高信息交换的准确性和效率,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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