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41-2010
警用防弹衣
发布时间:2010-10-17 实施时间:2010-12-01
警用防弹衣是一种用于保护警察等执法人员的安全装备,能够有效地防止枪支、刀具等危险物品对身体造成伤害。为了保障警察等执法人员的安全,中国公安部颁布了GA 141-2010警用防弹衣标准,规定了警用防弹衣的防护等级、测试方法、质量要求等内容。
防护等级
GA 141-2010标准规定了警用防弹衣的防护等级,分为四个等级:I、II、III、IV。其中,I级防护能力最低,能够防护手枪子弹;II级防护能力稍高,能够防护手枪子弹和步枪弹;III级防护能力更高,能够防护高速步枪弹;IV级防护能力最高,能够防护装甲穿甲弹。
测试方法
GA 141-2010标准规定了警用防弹衣的测试方法,包括射击测试、热湿循环测试、耐磨损测试、耐水测试、耐污染测试等。其中,射击测试是最重要的测试方法,要求在标准规定的距离和角度下进行射击测试,以评估警用防弹衣的防护能力。
质量要求
GA 141-2010标准还规定了警用防弹衣的质量要求,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缝合质量、材料质量等方面。警用防弹衣必须符合这些质量要求,才能够保证其防护能力和使用寿命。
相关标准
- GA 68-2008 防弹材料
- GA 69-2008 防弹衣
- GA 70-2008 防弹头盔
- GA 71-2008 防弹面罩
- GA 72-2008 防弹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