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271-2001
警用服饰 帽钉
发布时间:2001-01-22 实施时间:2001-07-01


警用服饰帽钉是警察制服上的一种装饰品,用于区分不同警种、不同级别的警察。帽钉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警察形象的整体效果,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来规范帽钉的生产和质量。

本标准适用于警用服饰帽钉的生产和检验。帽钉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 材料:帽钉应采用优质的金属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毛刺、无氧化现象。

2. 外形:帽钉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形应美观、整齐、规整,无变形、磨损、裂纹等缺陷。

3. 颜色:帽钉应采用防腐蚀、防氧化的表面处理工艺,颜色应与警用服饰相协调。

4. 固定性:帽钉应能够牢固地固定在警用帽上,不易脱落。

5. 标志:帽钉应标明制造厂家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

帽钉的检验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1. 外观检验:检查帽钉的外观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 尺寸检验:检查帽钉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颜色检验:检查帽钉的颜色是否与警用服饰相协调。

4. 固定性检验:检查帽钉是否能够牢固地固定在警用帽上。

5. 标志检验:检查帽钉上的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本标准还规定了帽钉的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相关标准
GB 14887-2011 警用装备 通用技术条件
GB 14888-2011 警用装备 通用试验方法
GB 14889-2011 警用装备 通用检验规则
GB 14890-2011 警用装备 通用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 14891-2011 警用装备 通用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