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592-2006
刑事数字影像技术规则
发布时间:2006-01-06 实施时间:2006-05-01


刑事数字影像技术是指利用数字技术手段采集、处理、保存、传输和使用数字影像证据的技术。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影像证据在刑事案件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同时也面临着证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等方面的挑战。为了规范刑事数字影像的采集、处理、保存、传输和使用,保证数字影像证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数字影像证据的证据价值和司法效力,中国公安部制定了GA/T 592-2006 刑事数字影像技术规则。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刑事数字影像技术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便于各方理解和沟通。

2. 采集要求:规定了数字影像证据的采集要求,包括采集设备、采集环境、采集过程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数字影像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处理要求:规定了数字影像证据的处理要求,包括数字影像的格式、分辨率、压缩比、色彩空间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数字影像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 保存要求:规定了数字影像证据的保存要求,包括保存介质、保存环境、保存期限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数字影像证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5. 传输要求:规定了数字影像证据的传输要求,包括传输方式、传输过程、传输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数字影像证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6. 使用要求:规定了数字影像证据的使用要求,包括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使用程序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数字影像证据的证据价值和司法效力。

GA/T 592-2006 刑事数字影像技术规则的制定,对于规范刑事数字影像的采集、处理、保存、传输和使用,保证数字影像证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数字影像证据的证据价值和司法效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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