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493-2004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04-05-18 实施时间:2004-05-18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是指以城市公安机关为主要用户,以地理信息技术为基础,集成警务管理、信息查询、指挥调度、应急响应等功能的信息化系统。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是为了规范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公安机关的信息化水平,保障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安机关建设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的各个阶段,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系统实施、运行管理等。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系统应具有完善的功能,包括警务管理、信息查询、指挥调度、应急响应等功能。

2.系统应具有高效、稳定、安全的性能,能够满足城市公安机关的实际需求。

3.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能够适应城市公安机关的发展和变化。

4.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用户体验,易于操作和使用。

5.系统应具有完善的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应满足以下技术指标:

1.系统应具有高效的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能够实现数据的快速更新和查询。

2.系统应具有高精度的地图显示和分析能力,能够满足城市公安机关的实际需求。

3.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和高可用性,能够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4.系统应具有良好的互操作性和数据共享能力,能够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应遵循以下数据标准:

1.数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包括地理信息数据标准、公安信息化数据标准等。

2.数据应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能够满足城市公安机关的实际需求。

3.数据应具有良好的可维护性和可更新性,能够适应城市公安机关的发展和变化。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应遵循以下系统设计原则:

1.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模块化设计和分层结构,能够实现系统的灵活扩展和维护。

2.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用户界面设计和交互设计,能够提高用户的使用体验。

3.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机制,能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应遵循以下实施和运行管理原则:

1.实施过程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系统的质量和进度。

2.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稳定、高效的原则,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

3.运行管理应具有良好的监控和维护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相关标准
GB/T 21238-2007 城市公安信息化建设规范
GB/T 21239-2007 城市公安信息化数据标准
GB/T 21240-2007 城市公安信息化技术规范
GB/T 21241-2007 城市公安信息化安全规范
GB/T 21242-2007 城市公安信息化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