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是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是一种重要的身份证件。为了规范居民身份证的术语使用,中国公安部制定了GA 449-2003居民身份证术语标准。该标准包括了居民身份证的基本术语、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证件照片等方面的术语。
该标准规定了居民身份证的基本术语,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其中,身份证号码是居民身份证的唯一标识,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该标准还规定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种类,包括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是由公安机关发放的,采用手写方式填写,证件有效期为长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由公安机关发放的,采用电子方式填写,证件有效期为10年。
该标准还规定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号码,包括身份证号码、临时身份证号码、户口簿号码等。其中,身份证号码是居民身份证的核心内容,是居民身份证的唯一标识。临时身份证号码是在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时临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户口簿号码是指居民户口簿上的编号,是居民身份证的重要信息之一。
该标准还规定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有效期,包括长期有效和有限期有效。长期有效是指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证件有效期为长期,不需要更换。有限期有效是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证件有效期为10年,到期需要更换。
该标准还规定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照片,包括照片要求、照片尺寸、照片背景等。其中,照片要求包括照片清晰、光线均匀、面部表情自然等。照片尺寸是指居民身份证照片的大小,应符合国家标准。照片背景是指居民身份证照片的背景,应为蓝色或白色。
GA 449-2003居民身份证术语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居民身份证的术语使用,提高居民身份证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相关标准
GB 11643-2019 公民身份证号码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659-2000 民族分类
GB/T 33661-2017 个人身份证件照片规范
GB/T 5009.37-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