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690.3-2007 标准规定了涉爆单位编码的编制规则、编码结构、编码使用方法和编码管理要求。其中,编制规则包括编码的命名原则、编码的长度和编码的组成要素等;编码结构包括编码的组成方式、编码的位数和编码的含义等;编码使用方法包括编码的使用范围、编码的使用方式和编码的使用注意事项等;编码管理要求包括编码的管理机构、编码的管理程序和编码的管理责任等。
涉爆单位编码是指对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活动的单位进行编码,以便于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涉爆单位编码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编码应当具有唯一性,不同单位的编码应当不同。
2.编码应当具有可读性和易记性,方便使用和管理。
3.编码应当具有规范性和标准化程度,便于信息交流和共享。
涉爆单位编码的组成要素包括行政区划代码、单位类型代码和单位序号代码。其中,行政区划代码是指涉爆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单位类型代码是指涉爆单位的类型代码,单位序号代码是指涉爆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划和同一类型单位中的序号。
涉爆单位编码的使用范围包括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涉爆单位编码的使用方式包括在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中使用涉爆单位编码进行管理和监督。涉爆单位编码的使用注意事项包括对涉爆单位编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以及对涉爆单位编码的保密和安全等。
涉爆单位编码的管理机构应当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涉爆单位编码的管理程序包括编码的申请、审核、颁发和变更等程序。涉爆单位编码的管理责任应当由涉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
相关标准
GB/T 18268-2000 民用爆炸物品分类和命名
GB/T 18269-2000 民用爆炸物品标志和标签
GB/T 18270-2000 民用爆炸物品包装
GB/T 18271-2000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
GB/T 18272-2000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