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317-2010
警帽 大檐帽
发布时间:2010-10-26 实施时间:2010-12-01


警帽、大檐帽是警察、安保人员等职业人员必备的防护用品,其设计、材料、制作、检验等方面的要求直接关系到职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为了保障职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GA 317-2010《警帽 大檐帽》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警帽、大檐帽的设计、材料、制作、检验等方面的要求。其中,设计方面要求警帽、大檐帽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佩戴舒适,不影响视线和听力;材料方面要求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一定的防护性能和耐久性;制作方面要求制作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制作过程中应注意材料的质量和工艺的精细程度;检验方面要求对制作好的警帽、大檐帽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GA 317-2010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职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有利于推动警帽、大檐帽的标准化生产和销售,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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