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908-2010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易燃液体残留物
发布时间:2010-12-08 实施时间:2010-12-08


微量物证是指在犯罪现场或者犯罪嫌疑人身上发现的微小物质,如血迹、唾液、头发、指纹等,这些物证对于破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则是保证物证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关键。

本标准主要针对易燃液体残留物的提取、包装方法进行规定。易燃液体残留物是指在火灾、爆炸等事故中留下的液体残留物,如汽油、柴油、润滑油等。这些液体残留物的提取和包装需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以免引起二次事故。

本标准规定了易燃液体残留物的提取方法,包括采用吸附剂、溶剂、蒸馏等方法进行提取。同时,还规定了提取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防止火源、防止静电等。

在提取完成后,本标准还规定了易燃液体残留物的包装方法。包装材料应该具有防漏、防爆、防静电等特性,以保证物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还规定了包装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如避免包装材料与易燃液体残留物接触等。

除此之外,本标准还规定了易燃液体残留物的贮存、运输、检验等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都是为了保证物证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以便于后续的鉴定和破案工作。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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