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426.12-2008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2部分: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发布时间:2008-07-24 实施时间:2008-07-24


GA 426.12-2008规定了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的数据元素和数据元素组合,包括候选信息记录头、候选信息记录体和候选信息记录尾。其中,候选信息记录头包括记录类型、记录长度和记录版本号等信息;候选信息记录体包括指纹特征点、指纹特征描述符和候选信息等信息;候选信息记录尾包括校验和等信息。

该标准要求候选信息记录体中的指纹特征点和指纹特征描述符必须符合GA/T 1011-2018《指纹特征点和指纹特征描述符》标准。同时,候选信息记录体中的候选信息必须符合GA/T 1012-2018《指纹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标准。

GA 426.12-2008还规定了候选信息记录格式的数据存储方式和数据传输方式。数据存储方式可以采用二进制格式或文本格式,数据传输方式可以采用文件传输或网络传输。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效率和准确性,促进指纹数据的交换和共享,有利于公安机关开展犯罪侦查和打击工作。

相关标准
GA/T 1011-2018 指纹特征点和指纹特征描述符
GA/T 1012-2018 指纹查重比对结果候选信息
GA 426.1-2003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部分:总则
GA 426.2-2003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2部分:指纹图像数据格式
GA 426.3-2003 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3部分:指纹特征数据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