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923-2011
公安特警专用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
发布时间:2011-01-31 实施时间:2011-03-01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特警专用车辆的外观制式涂装。

二、涂装要求
1.车身颜色:公安特警专用车辆的车身颜色应为深蓝色,车身颜色应均匀、鲜明、不褪色。
2.车身标识:公安特警专用车辆的车身应标识“特警”字样,字体应为宋体,字高应不小于20cm,字宽应不小于10cm,字体颜色应为白色,字体边缘应有黑色描边,字体应居车身正中央,上下各留出10cm的空白。
3.车门标识:公安特警专用车辆的车门应标识“警”字样,字体应为宋体,字高应不小于10cm,字宽应不小于5cm,字体颜色应为白色,字体边缘应有黑色描边,字体应居车门正中央,上下各留出5cm的空白。
4.车顶标识:公安特警专用车辆的车顶应标识“警”字样,字体应为宋体,字高应不小于20cm,字宽应不小于10cm,字体颜色应为白色,字体边缘应有黑色描边,字体应居车顶正中央,上下各留出10cm的空白。
5.车身标志:公安特警专用车辆的车身应标志公安局徽标,徽标应居车身正中央,上下各留出10cm的空白。
6.车灯颜色:公安特警专用车辆的车灯颜色应为蓝色和红色,蓝色灯应放置在车顶中央,红色灯应放置在车尾中央,车灯应亮度均匀、闪烁频率应为60次/分钟。

三、涂装质量要求
1.涂装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涂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气泡、无流挂、无划痕、无色差。
2.涂装应均匀、鲜明、不褪色,涂装层厚度应符合国家标准。
3.涂装应耐候、耐腐蚀、耐磨损、耐刮擦,涂装表面应具有一定的硬度和弹性。

四、检验方法
1.外观检验:对公安特警专用车辆的外观进行检验,检查车身颜色、车身标识、车门标识、车顶标识、车身标志、车灯颜色是否符合要求。
2.涂装质量检验:对公安特警专用车辆的涂装质量进行检验,检查涂装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无气泡、无流挂、无划痕、无色差,涂装层厚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涂装是否耐候、耐腐蚀、耐磨损、耐刮擦,涂装表面是否具有一定的硬度和弹性。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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