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558.3-2005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 第3部分:营业场所信息基本数据交换格式
发布时间:2005-11-04 实施时间:2006-01-0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如网吧、游戏厅等。这些场所的信息管理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需要建立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建立需要数据交换格式的规范,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GA 558.3-2005规定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中营业场所信息基本数据的交换格式。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信息:包括营业场所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 营业执照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发证机关、营业期限等信息。

3. 安全管理信息: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等信息。

4. 上网服务信息:包括上网服务项目、上网服务设备、上网服务时间等信息。

5. 其他信息:包括场所面积、座位数、设备数量等信息。

以上信息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中必须要收集和管理的信息,也是该标准规定的基本数据交换格式。通过规范数据交换格式,可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管理效率,为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相关标准
GB/T 20975-200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定指南
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5070-2010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 28448-2012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指南
GB/T 35273-201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