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294-2012
警用防暴头盔
发布时间:2012-11-28 实施时间:2013-02-01


警用防暴头盔是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必备的防护装备之一,其主要作用是保护警察的头部免受外界冲击和打击。GA 294-2012《警用防暴头盔》是中国公安部制定的标准,旨在规范警用防暴头盔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保障警察在执行任务时的安全。

该标准规定了警用防暴头盔的技术要求,包括外壳、内衬、面罩、颈部保护、调节系统等方面的要求。其中,外壳应具有一定的抗冲击性能,能够承受一定的冲击力而不破裂或变形;内衬应具有一定的缓冲性能,能够吸收冲击力,减轻头部受到的冲击;面罩应具有一定的透光性和抗冲击性能,能够保护面部免受外界冲击和打击;颈部保护应能够保护警察的颈部免受外界冲击和打击;调节系统应能够使头盔适应不同头围的警察。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警用防暴头盔的试验方法,包括静态试验、动态试验、耐热性试验、耐寒性试验、耐湿性试验等。这些试验方法能够检测头盔的抗冲击性能、透光性能、耐热性能、耐寒性能、耐湿性能等方面的性能,确保头盔能够在各种恶劣环境下正常使用。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警用防暴头盔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头盔应标注生产厂家、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以便于管理和追溯。头盔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护头盔不受损坏。头盔在运输和贮存时应注意防潮、防晒、防酸碱等,以保证头盔的性能不受影响。

总之,GA 294-2012《警用防暴头盔》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标准,它规范了警用防暴头盔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保障了警察在执行任务时的安全。

相关标准
GB 2811-2007 警用防弹背心
GA 420-2008 警用防刺服
GA 68-2008 警用防弹头盔
GA 88-2004 警用防弹盾
GA 422-2008 警用防刺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