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216.1-1999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功能检测的基本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安全功能检测的基本要求,包括检测的目的、检测的对象、检测的方法、检测的环境等。其中,检测的目的是为了验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部件的安全功能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检测的对象包括硬件、软件和固件等,检测的方法包括静态分析和动态测试等,检测的环境包括实验室环境和实际使用环境等。
2. 安全功能检测的流程:该标准规定了安全功能检测的流程,包括检测准备、检测执行、检测结果分析和检测报告编制等。其中,检测准备包括检测计划的编制、检测环境的准备、检测工具的选择等,检测执行包括测试用例的设计、测试数据的准备、测试过程的记录等,检测结果分析包括测试结果的统计、测试结果的分析、测试结果的评估等,检测报告编制包括测试结果的总结、测试结果的分析、测试结果的评估等。
3. 安全功能检测的技术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安全功能检测的技术要求,包括测试用例的设计、测试数据的准备、测试过程的记录、测试结果的统计、测试结果的分析、测试结果的评估等。其中,测试用例的设计应该覆盖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部件的所有安全功能,测试数据的准备应该包括正常数据和异常数据,测试过程的记录应该详细记录测试过程中的所有操作和结果,测试结果的统计应该对测试结果进行分类和统计,测试结果的分析应该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和解释,测试结果的评估应该对测试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4. 安全功能检测的管理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安全功能检测的管理要求,包括检测计划的编制、检测人员的资质、检测设备的要求、检测记录的保存等。其中,检测计划的编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测人员的资质应该符合相关要求,检测设备的要求应该满足检测需要,检测记录的保存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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