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6.6-2010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代码 第6部分:当事人伤害程度代码
发布时间:2010-02-10 实施时间:2010-04-01


道路交通事故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交通事故,其发生率较高,对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失也较大。为了更好地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需要对其进行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交换。而当事人伤害程度是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它能够准确反映出事故对当事人的影响程度,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GA/T 16.6-2010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代码 第6部分:当事人伤害程度代码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伤害程度的代码。该标准共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轻伤、重伤、特重伤、死亡和未受伤。其中,轻伤指的是当事人在事故中受到轻微伤害,如擦伤、擦痕、皮外伤等;重伤指的是当事人在事故中受到较严重的伤害,如骨折、内脏损伤、脑震荡等;特重伤指的是当事人在事故中受到非常严重的伤害,如重度烧伤、重度创伤、重度中毒等;死亡指的是当事人在事故中死亡;未受伤指的是当事人在事故中未受到任何伤害。

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交换中,当事人伤害程度代码的使用非常重要。通过对当事人伤害程度的准确记录和统计,可以更好地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当事人伤害程度代码的使用也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如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伤害程度的情况,制定更加科学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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