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18-2005
刑事照相制卷质量标准
发布时间:2005-12-26 实施时间:2006-05-01


刑事照相制卷是刑事侦查中的重要环节,是依据法律规定,通过照相技术将案件现场、物证、人证等证据材料记录下来,形成的一种证据形式。刑事照相制卷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案件的侦查、审判和判决结果,因此,制卷质量的好坏对于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影响。

GA/T 118-2005 刑事照相制卷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制卷的基本要求:制卷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可靠,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要求。

2. 制卷的技术要求:制卷应当采用专业的照相设备和材料,照相技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照相过程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 制卷的内容要求:制卷应当包括案件现场、物证、人证等证据材料,应当按照时间顺序、地点顺序、证据类型等顺序进行排列,每一份证据材料应当注明时间、地点、拍摄者、拍摄目的等信息。

4. 制卷的保存要求:制卷应当保存在专门的存档室内,应当采取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保证制卷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 制卷的鉴定要求:制卷应当经过鉴定,鉴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可靠。

GA/T 118-2005 刑事照相制卷质量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刑事照相制卷的质量要求,提高刑事照相制卷的质量,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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