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0141-1996
警用防弹衣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6-07-18 实施时间:1996-10-01


警用防弹衣是一种用于保护执法人员免受枪击、刺伤等危险的防护装备。为了确保警用防弹衣的质量和性能,GA 0141-1996《警用防弹衣通用技术条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首先,该标准规定了警用防弹衣的防护等级。根据不同的威胁,警用防弹衣分为多个等级,包括I、IIA、II、III、IV五个等级。其中,I级为最低等级,能够防护.22口径长步枪子弹;IV级为最高等级,能够防护.30口径铜壳子弹。

其次,该标准规定了警用防弹衣的防护面积。警用防弹衣应该覆盖执法人员的胸部、背部、腹部、腰部、肩部和侧面等重要部位,以确保执法人员在遭受枪击时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警用防弹衣的穿戴舒适性和耐久性。警用防弹衣应该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和舒适性,以确保执法人员在长时间穿戴时不会感到不适。同时,警用防弹衣应该具有较高的耐久性,能够经受住长时间的使用和多次的清洗。

最后,该标准还规定了警用防弹衣的检测方法。检测应该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防护性能测试等多个方面,以确保警用防弹衣符合标准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8830-2009 轻型防弹衣
GA 68-2008 警用防刺服
GA 141-2010 警用防弹盾
GA 68-2008 警用防刺服
GA 293-2012 警用防弹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