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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是公民在国内和境外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是指公民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方式,包括现场领取、邮寄领取、代领等方式。为了规范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的编码,方便信息管理和查询,国家公安部门制定了《公安信息代码》标准,其中第15部分为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代码。
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代码由3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位数字表示领证方式的大类,第2位数字表示领证方式的中类,第3位数字表示领证方式的小类。具体编码规则如下:
1. 领证方式大类代码为1,表示现场领取;
2. 领证方式大类代码为2,表示邮寄领取;
3. 领证方式大类代码为3,表示代领。
在大类代码确定后,根据领证方式的具体情况,再确定中类代码和小类代码。例如,现场领取方式中,中类代码为1表示公安机关现场领取,中类代码为2表示派出所现场领取,小类代码则根据不同的公安机关或派出所进行编码。
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代码的含义如下:
1. 100:公安机关现场领取;
2. 101:派出所现场领取;
3. 200:邮寄领取;
4. 300:代领。
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代码的要求如下:
1. 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代码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编码规则进行编码;
2. 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代码应与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名称相对应;
3. 居民身份证领证方式代码应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
相关标准:
GB 11643-1999 居民身份证号码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1-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编码规则 第1部分:总则
GB/T 2261.2-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编码规则 第2部分:行政区划码
GB/T 2261.3-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编码规则 第3部分:地名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