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253-2015
公安信息网信息安全事件等级代码
发布时间:2015-05-26 实施时间:2015-05-26


公安信息网是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开展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平台。公安信息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于公安机关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公安信息网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安全威胁和风险,信息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为了加强公安信息网信息安全事件的管理和处置,保障公安信息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安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局制定了《公安信息网信息安全事件等级代码》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信息安全事件等级划分。该标准将公安信息网信息安全事件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对于不同等级的信息安全事件,公安机关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2.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流程。该标准规定了公安机关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包括事件发现、事件报告、事件评估、事件处置、事件复查等环节。公安机关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理,确保处理结果合理、有效。

3.信息安全事件责任分工。该标准规定了公安机关信息安全事件的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在信息安全事件处理中的职责和义务。公安机关应按照规定的责任分工,积极履行职责,确保信息安全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4.信息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该标准规定了公安机关信息安全事件的信息报送要求,包括报告对象、报告内容、报告方式等方面的要求。公安机关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信息安全事件,确保信息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掌握和处理。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加强公安信息网信息安全事件的管理和处置,保障公安信息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公安机关应认真贯彻执行该标准,加强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确保公安信息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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