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也在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作为一种新型的执法工具,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中。为了保证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GA/T 947.1-2015标准,对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规定。
1.系统组成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由摄像头、麦克风、录音设备、存储设备、电源等组成。其中,摄像头和麦克风是视音频采集的主要设备,录音设备和存储设备是视音频数据的存储设备,电源是系统的供电设备。
2.功能要求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视音频采集功能:能够采集警务人员执法过程中的视音频数据;
(2)存储功能:能够将采集到的视音频数据存储到存储设备中;
(3)回放功能:能够对存储在存储设备中的视音频数据进行回放;
(4)上传功能:能够将存储在存储设备中的视音频数据上传到指定的服务器或存储设备中。
3.技术要求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采集分辨率:视频采集分辨率不低于720P,音频采样率不低于48kHz;
(2)存储容量:存储设备容量不低于32GB;
(3)电池续航能力:电池续航时间不低于8小时;
(4)数据传输方式:支持有线和无线两种数据传输方式。
4.性能要求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应符合以下性能要求:
(1)视音频同步:视音频数据采集应具有同步性;
(2)视音频质量:视音频数据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系统稳定性: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测试方法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的测试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6.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的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28181-2016 公安视频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
GA/T 947.2-2015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2部分:技术要求
GA/T 947.3-2015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3部分:测试方法
GA/T 947.4-2015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4部分: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GA/T 947.5-2015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5部分:应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