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方式是指个人或单位与公安机关进行联系的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通信地址等。为了方便公安机关进行信息管理和交流,需要对联络方式进行标准化编码。本标准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制定的。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信息代码的编制和应用,主要包括联络方式的编码和代码内容。联络方式的编码采用数字编码,共分为6位,其中前两位表示联络方式的大类,后四位表示具体的联络方式。代码内容包括联络方式的名称、描述和备注等信息。
具体的编码规则如下:
1. 联络方式大类代码为01-99,其中01-09为电话类,10-19为传真类,20-29为电子邮件类,30-39为通信地址类,40-49为网站类,50-59为微信类,60-69为QQ类,70-79为微博类,80-89为其他类,90-99为保留代码。
2. 具体的联络方式代码为0001-9999,其中0001-0999为保留代码,1000-9999为具体的联络方式代码。
3. 联络方式名称应简明、准确、易于理解,长度不超过50个字符。
4. 联络方式描述应包括联络方式的具体内容、使用范围、注意事项等信息,长度不超过200个字符。
5. 联络方式备注可包括联络方式的历史沿革、使用情况、相关标准等信息,长度不超过500个字符。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公安机关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促进信息交流和共享,为公安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相关标准
- GA/T 2000.101-2015 公安信息代码 第101部分:基本规则
- GA/T 2000.103-2015 公安信息代码 第103部分:人员代码
- GA/T 2000.104-2015 公安信息代码 第104部分:单位代码
- GA/T 2000.105-2015 公安信息代码 第105部分:案件代码
- GA/T 2000.106-2015 公安信息代码 第106部分:物品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