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53-2015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15-11-13 实施时间:2016-01-01


爆破作业是一项危险的工作,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操作。为了保障爆破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一、资格条件
1. 爆破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等影响作业安全的疾病;
(3)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爆破设备和工具;
(4)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通过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的考试或培训,取得相应的爆破作业人员证书。

二、管理要求
1. 爆破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作业方案进行作业;
2. 爆破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爆破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4. 爆破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 爆破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爆破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行;
6. 爆破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前进行现场勘察和安全评估,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7. 爆破作业人员应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8. 爆破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后及时清理现场,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相关标准
GB 6722-2014 爆破安全规程
GB 6723-2017 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B/T 191-2008 包装、贮存和运输标志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