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币是指伪造的货币,其外观与真币相似,但其价值不同。假币的流通会严重影响货币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因此,假币的发现和打击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方便公安机关进行假币的管理和统计,制定了GA/T 2000.53-2015《公安信息代码 第53部分:假币发现方式代码》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假币发现方式代码的编制规则、代码结构、代码含义和代码应用规范。其中,假币发现方式代码由4位数字组成,前两位表示大类,后两位表示小类。具体的编码规则如下:
1. 大类代码
大类代码共有5个,分别为:
(1)01:银行机构发现
(2)02:商业机构发现
(3)03:公安机关发现
(4)04:群众发现
(5)05:其他发现
2. 小类代码
小类代码共有20个,分别为:
(1)01:银行柜员机发现
(2)02:银行现金柜员发现
(3)03:银行清分中心发现
(4)04:商业超市发现
(5)05:商业银行发现
(6)06:商业公司发现
(7)07:公安机关巡查发现
(8)08:公安机关侦查发现
(9)09:公安机关举报发现
(10)10:群众举报发现
(11)11:群众发现
(12)12:其他机构发现
(13)13:其他单位发现
(14)14:其他部门发现
(15)15:其他途径发现
(16)16:自行发现
(17)17:银行ATM机发现
(18)18:银行网点发现
(19)19:银行自助设备发现
(20)20:其他银行机构发现
该标准的应用规范如下:
1. 假币发现方式代码应在公安信息系统中进行统一编码,以便于假币的管理和统计。
2. 假币发现方式代码应在假币的登记、查询、统计等环节中进行应用。
3. 假币发现方式代码应在假币的报告、通报、处置等环节中进行应用。
4. 假币发现方式代码应在假币的分析、研究、预测等环节中进行应用。
相关标准:
GB/T 16915-2008 金融机构假币处置规范
GA/T 2000.52-2015 公安信息代码 第52部分:假币种类代码
GA/T 2000.54-2015 公安信息代码 第54部分:假币来源代码
GA/T 2000.55-2015 公安信息代码 第55部分:假币流通方式代码
GA/T 2000.56-2015 公安信息代码 第56部分:假币制作方法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