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2000.108-2015
公安信息代码 第108部分:地域分类与代码
发布时间:2015-12-30 实施时间: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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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2000.108-2015《公安信息代码 第108部分:地域分类与代码》是公安信息代码的一部分,主要规定了地域分类与代码的编制原则、编码规则、代码结构、代码含义和代码使用方法。
地域分类与代码是公安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地域信息进行分类和编码,以便于公安机关进行信息管理和交流。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地域分类与代码的编制和使用,提高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和效率。
本标准的编制原则是以国家行政区划为基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按照地域分类的需要进行编制。编码规则采用数字编码,代码结构为6位数字,其中前两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中间两位表示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特别区,后两位表示街道、乡镇、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镇、区、民族区、地区办事处、管理区、开发区、保税区、港口区、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园区、旅游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农业园区、其他区域。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地域分类与代码的含义和使用方法,以便于公安机关进行信息管理和交流。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地域分类与代码的更新和维护方法,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实用性。
相关标准: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1-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2-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3-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级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4-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街道、居委会、社区、居民小组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