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303-2016
2008式38毫米警用子母式发烟型催泪弹
发布时间:2016-10-21 实施时间:2016-10-21


警用催泪弹是一种非致命性武器,主要用于维护社会治安和执行任务。38毫米警用子母式发烟型催泪弹是一种常见的警用催泪弹,本标准旨在规范其生产和使用。

1. 技术要求
1.1 外观要求:弹体应为圆柱形,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凹凸、裂纹、气泡等缺陷。
1.2 尺寸要求:弹体直径为38毫米,长度为110毫米,重量为140克。
1.3 燃烧时间:燃烧时间应在20秒至30秒之间。
1.4 烟雾密度:烟雾密度应在5g/m³至10g/m³之间。
1.5 催泪剂含量:催泪剂含量应在5g至10g之间。
1.6 爆炸声:爆炸声应在120分贝以下。

2. 试验方法
2.1 外观检验:对每批次生产的催泪弹进行外观检验,检查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2 燃烧时间检验:将催泪弹点燃,记录燃烧时间。
2.3 烟雾密度检验:将催泪弹点燃,放置在密闭空间内,测量烟雾密度。
2.4 催泪剂含量检验:将催泪弹拆开,取出催泪剂进行称量。
2.5 爆炸声检验:在室内环境下进行爆炸声检验。

3. 检验规则
3.1 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 每批次生产的催泪弹应进行全面检验,合格率应达到100%。
3.3 对于不合格的催泪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流入市场。

4.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4.1 标志:每个催泪弹应标注生产厂家、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4.2 包装:催泪弹应采用防潮、防震、防腐蚀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4.3 运输:催泪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运输。
4.4 贮存:催泪弹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火的仓库内,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混放。

相关标准
GB/T 19679-2005 警用催泪弹
GA 1302-2016 38毫米警用子母式震爆型催泪弹
GA 1304-2016 38毫米警用子母式发烟型强光闪光弹
GA 1305-2016 38毫米警用子母式发烟型烟雾弹
GA 1306-2016 38毫米警用子母式发烟型烟幕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