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发烟型催泪弹是一种非致命性武器,用于控制暴力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本标准适用于38毫米警用发烟型催泪弹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1. 技术要求
1.1 外观要求:警用发烟型催泪弹应该外观整洁,无明显缺陷,标志清晰。
1.2 尺寸和重量:警用发烟型催泪弹的直径应该为38毫米,重量应该在100克至150克之间。
1.3 燃烧时间:警用发烟型催泪弹的燃烧时间应该在20秒至30秒之间。
1.4 烟雾密度:警用发烟型催泪弹的烟雾密度应该在5克/立方米至10克/立方米之间。
1.5 声响:警用发烟型催泪弹的声响应该在120分贝至140分贝之间。
2. 试验方法
2.1 外观检验:对警用发烟型催泪弹进行外观检验,检查是否有明显缺陷和标志是否清晰。
2.2 尺寸和重量检验:对警用发烟型催泪弹进行尺寸和重量检验,检查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3 燃烧时间检验:对警用发烟型催泪弹进行燃烧时间检验,检查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4 烟雾密度检验:对警用发烟型催泪弹进行烟雾密度检验,检查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5 声响检验:对警用发烟型催泪弹进行声响检验,检查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 检验规则
3.1 检验应该在标准环境下进行。
3.2 检验应该由专业人员进行。
3.3 检验应该按照标准要求进行。
4.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4.1 标志:警用发烟型催泪弹应该标明生产厂家、型号、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
4.2 包装:警用发烟型催泪弹应该采用防潮、防震、防腐蚀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4.3 运输:警用发烟型催泪弹应该按照危险品运输规定进行运输。
4.4 贮存:警用发烟型催泪弹应该存放在干燥、通风、防火的仓库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相关标准
GB/T 19666-2005 警用催泪弹
GA 491-2004 警用催泪弹
GA 491-2010 警用催泪弹
GA 491-2017 警用催泪弹
GA 491-2018 警用催泪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