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543.11-2017
公安数据元(11)
发布时间:2017-01-13 实施时间:2017-01-13
身份证件是公安数据中最基本的个人信息之一,也是各种公安业务中必不可少的数据元之一。GA/T 543.11-2017《公安数据元(11)》规定了身份证件数据元的相关内容,为公安数据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该标准规定了身份证件数据元的数据元名称为“身份证件”,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数据格式为“18位数字或17位数字加1位字母”,数据元标识符为“IDCard”,数据元定义为“身份证件号码是公民身份证上唯一的识别号码,是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身份凭证”,数据元取值范围为“18位数字或17位数字加1位字母”,数据元值域为“身份证件号码”,数据元出现次数为“1”,数据元约束条件为“必填”。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身份证件数据元的相关约束条件,如身份证件号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是唯一的,且必须与其他个人信息数据元相互匹配等。
通过GA/T 543.11-2017《公安数据元(11)》的规定,可以有效地规范公安数据中身份证件数据元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安数据的质量和安全性,为公安工作提供更加可靠的数据支持。
相关标准
GA/T 543.1-2017 公安数据元(1):基本信息数据元
GA/T 543.2-2017 公安数据元(2):住址数据元
GA/T 543.3-2017 公安数据元(3):联系方式数据元
GA/T 543.4-2017 公安数据元(4):人员状态数据元
GA/T 543.5-2017 公安数据元(5):人员类别数据元